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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
2020-04-01 01:46:40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简称“十二年国教”,是中华民国教育部希望延长基本教育年限,将高中、高职、五专的前三年纳入并统整,以提升国民素质与国家实力,并以“全人教育”、“核心素养”为发展主轴。以2014年发布的课纲总纲为依据,其核心素养是培育“终身学习者”,其分为“自主行动”、“沟通互动”、“社会参与”三大面向。

现行制度既称“国教”但不强迫入学,因此不是《中华民国宪法》讲的“义务教育”。又虽称免试入学,但仍用教育会考、特色招生成绩来决定入学结果,且公立高中的数量并不充足,高中职也不像国民中小学一样随处可见,因此势必仍有学生会因学习能力而被迫进入离家遥远甚至是昂贵的私立高中就读。从此只能期待教育部会兑现免学费的政策。据了解,此项十二年国教政策并非义务教育,只是一种保障升学的方式,义务依然为九年。

十二年国教原定自民国107学年度逐年实施,后修改为自108学年度逐年实施。简称108课纲。108课纲的基本精神是倡导素养导向教学,突破原有的学科知识框架,让学生发展出九大新能力,让知识不再只是知识,而是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从小学、国中、高中与高职的学习路径,也将更加注重培养个人兴趣性向。

以下为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之内容。

立基于九年国民教育,并以五大理念推动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

推动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的目标,系以国家、社会及学生个人多元角度之观照,订定总体目标与分阶段具体目标,其分述如下:

以每半学期教育部统一校内会考分科实施,以此学习检视成绩为排序作为选校顺序,(ex:每校国一上学期生学习完国英史地体群美.....各科等,依此类推,接受教育部统一校内测验,考题由教育部命题,接着把国三毕业生总共六学期的各科成绩加总进行所有学生成绩排序出名次,以此名次依序先后选校)

十二年国教推动经历20余年,历数次改朝换代、经手多任教育部长,虽然讨论延长国教年限上为共通目标,但其实各时期提出的版本在政策面上具有相当差异性。其中除目前版本外,其余版本即便喊出时程或其他细节,但皆在提出后不久便不了了之。

师大心测中心结合国中教育会考实施三等第七标示之分级如下:

以下是由李家同所指出的该制度七大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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