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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公司
2020-04-07 13:27:25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有“金融国资委”之称。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2003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总部设在北京。初期注册资金3,724.65亿元人民币,是当时中国大陆最大的金融投资公司。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公司”,即中国主权基金)成立后,汇金公司变更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原定位不变。

2012年净利润上升18%,达到3,983.96亿元(人民币,下同)。

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承担下列责任;

同时,汇金公司不得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此外,中投公司根据国务院要求,持有中央汇金公司股权;但中投公司开展的投资业务,和汇金公司代表国家行使股东职能的行为之间有严格的隔离。

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均由国务院任命,并对国务院负责。章程经国务院批准后生效;而章程的修改,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生效,国务院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章程进行解释。

汇金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五人;均由国务院委派,任期三年,可以连任;设董事长一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设监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由国务院委派,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除上述控参股企业外,汇金公司还全资持有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于2015年11月设立,注册地北京,注册资本50亿元,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汇金公司虽然名为公司,但有观点认为它仍是政府机构,由于国务院国资委不负责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所以汇金公司被认为是“金融国资委”。此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用于国有企业因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产生的亏损,也遭到部分学者专家的质疑;吴敬琏等人认为在程序上汇金公司应取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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