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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020-04-04 23:49:08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之一。获奖成果由国务院批准授予。1984年9月1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奖励条例》落实。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公民和组织。

1985年至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2000年至2002年设一等奖、二等奖。2003年至今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项目分为通用项目与国防专用项目两类。

注:括号中的为“国防专用项目”获奖数。1996年、1997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各有一项获奖项目未知。2013年有两项获奖项目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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