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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奖
2020-04-01 01:36:01

金钟奖(英语译名:Golden Bell Awards,缩写为GBA)是台湾传播媒体产业的奖励活动之一,与金马奖、金曲奖并列为台湾三大娱乐奖,合称为“三金”。首届创始于1965年,第1届至第46届由行政院新闻局主办,第47届之后由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接续主办。其设立之初,是以奖励无线电广播事业为主,设置新闻节目、音乐节目、广告节目等奖项;1971年始将电视纳入奖励范围,自此金钟奖正式以无线电广播及电视为奖励对象。每年一年一度的金钟奖分为“广播金钟奖”与“电视金钟奖”等两部分,两者分开颁奖。由于具有官方背景的奖励性质,使其成为台湾演艺人员追求的最高荣誉目标。

金钟奖以编钟为标志,官方释义:“编钟为中华古代教化之礼器,古人作乐,钟居其首,编钟率为十六,与石磬相依,以谐其韵,应礼而成教化。以之鼓励,亦金钟王振,教俗化民之意耳。”意即希望通过金声玉振,来教化大众,开拓视野、提振心灵,也隐喻广播电视事业对于国家社会之深远影响、以及从业人员所肩负的重责大任。 金钟奖在台湾传播媒体界是一年一度的盛事,创始于1965年,设奖之初是以广播为主。

对象如电视事业及其从业人员、经营电视节目制作业、广播电视节目发行业、广播电视广告业之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以下简称节目供应事业)及其从业人员、对电视产业有特殊贡献或成就之团体或个人。(电视事业,指无线电视事业及卫星广播电视事业。)

各奖项报名资格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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