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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
2020-04-11 14:12:33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在法律引用中缩写为“S.D.N.Y.”)是美国的一个联邦地区法院。本法院判决的案件如需上诉,需上诉至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专利及《塔克法案》相关的案件需上诉至联邦巡回区法院。纽约南区法院是美国最有影响力、案件处理量最大的法院之一,因为纽约市(除布鲁克林、皇后区、斯塔滕岛,后三地属于东区)很多涉及联邦法的案件都要在此审理。现任首席法官为 Colleen McMahon。

以下地区位于纽约南区法院的司法管辖之下:曼哈顿,布朗克斯,威斯特切斯特郡,帕特南县,罗克兰县,奥兰治县,达奇斯县,沙利文县。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检察院(英语:U.S. Attorney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在纽约南区法院中代表联邦政府充当原告或被告。纽约南区有三座法院,两座在曼哈顿,一座在白原市。在奥兰治县的 Middletown 也有一位基层法官在此审理案件。

本院为根据《1789司法法》(1 Stat. 73)于1789年9月24日最先建立的13个法院之一,当时其管辖权覆盖整个纽约州。 1814年4月9日通过的法律(3 Stat. 120)将纽约区分为南北两区。 南区后来又被1865年2月25日通过的 13 Stat. 438 分割出来东区,被1900年5月12日通过的 31 Stat. 175 分割出西区。

在南区存在的几百年时间里,其最早处理的大多是海事诉讼,之后又出现了大量破产诉讼。而破产诉讼案的激增,使得南区专门成立了破产法庭来处理此类案件。

从创建肇始,南区就有142个法官,比其他任何区法院都多。有12个法官得到提名,得以升任第二巡回法庭的法官。 有两个法官,Samuel Blatchford 和 Sonia Sotomayor,之后又从第二巡回升到了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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