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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养方式
2020-04-04 05:54:41

教养方式是一项心理学概念,代表着父母在育儿过程中所使用的基本策略。中文语境中有许多论及教养影响的说法,如“孟母三迁”的故事,此外,传统的幼学启蒙教材《三字经》中也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的说法;而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中,亦有论及教养的内容。

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子女的将来,无庸置疑地有重要的影响,尽管茱蒂·哈里斯出版的《教养的迷思》一书认为,父母教养对子女发展没有太大的影响,但一般学界的共识认为,先天与后天的因素,都对心理发展有影响,且在后天因素中,父母教养的影响是不容否认的。研究一般认为,不论其他先天与后天的因素,教养本身对子女将来的成就有20%至50%的影响。

教养的质量可比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长度更为重要。举个例子,一位父亲/母亲可以和他/她的孩子一起待上一个下午,但父亲/母亲可能在做完全不同的事情且对孩子展示出了不足的关心。教养方式是父母如何对孩子作出回应与提出要求的表现方式。育儿实践特指行为,而教养方式则是指育儿实践的广泛方法。人们在讨论最好的育儿方式时有着不同的理论及观点,在投入的精力及时间方面更是如此。

孩子将在人生中经历不同的阶段(英语:developmental stage theories),因此父母需要从一系列随着孩子长大并发展出自己的人格而变化的因素中建立起自己的教养方式。在婴儿阶段,父母尝试在养育和建立与婴儿的关系方面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发展心理学家区分孩童与父母的关系,这是其中一种理想化的依附,同时也将孩童与父母的关系称之为联系(bonding)。在青少年阶段,父母将遭遇新的挑战,如青少年寻求并渴望自由等。

一个孩子的气质及父母的文化模式对孩子所接受的教养方式有着影响。教养中孩子的教育的程度更是大众所争辩的对象。

早期对教养及孩童发展的研究表明,正确培养孩子的父母,即提供给孩子独立环境但又严格控制的父母,的孩子看起来有着更高的竞争力且有着充足与熟练的社交技巧。积极的教养方式将产生额外的发展技能,包括:与他人保持亲密的关系、独立自主等。20世纪80年代中期,学者开始探究到底特定一种教养方式是如何影响孩子的未来发展的。

根据克里斯托弗·斯佩拉(Christopher Spera)于2005年及达令与斯滕伯格于1993年所做的文献综述(英语:literature review)所言,了解教研方式与育儿实践的区别是重要的:“育儿实践定义为父母用于与孩子进行社交的特定行为”而教养方式则是“父母养育孩子时的情绪气氛”。

人们将“孩子的结果与持续的养育行为”关联起来。但人们也将孩子的结果与其他因素所关联,包括:支持、参与、温暖、认可、控制、监视及严厉处罚。如父母支持、监视及划分严格界限等的育儿方式看似与高学业成绩、低行为问题及更好的精神健康所联系起来。这些成分无年龄限制且家长可在学前班阶段开始执行一直到大学。

17世纪初,两位哲学家分别撰写了两本对育儿有着广泛影响的著作。约翰·洛克于1693年出版的《教育漫话》以清教徒的教育基础为人所知。洛克强调经验对孩童发展的重要性,还建议先开发他们的锻炼习惯。1762年,法国哲学家让-雅克·卢梭发布了一本教育学卷宗——《爱弥儿》。他提议早期教育应更少来源于书本,而更多来源于孩童与世界的互动。这两本中,卢梭与缓慢养育(英语:slow parenting)的概念更加一致,洛克的概念则更贴近于协作培养(英语:concerted cultivation)。

让·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描述了孩子是如何表现并推断世界的。这是一个包含感觉运动阶段(Sensorimotor stage)、前运算阶段(Preoperational stage)、具体运思阶段(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和形式运算阶段(Formal operational stage)的发展阶段理论(英语:developmental stage theories)。皮亚杰是孩童发展领域的先驱,对父母、教育家和其他理论学家造成了持续影响。

爱利克·埃里克森是一位发展心理学家,他提出了每个人一生必须发展的八个生命阶段。为了前往下个阶段,个人必须解决一项"危机"(Crisis),即必须要解决一次人生中进退两难的局面。在每个阶段,他们必须了解并平衡两股冲突的势力,所以父母可能会选择一系列在不同阶段恰当的教养方式。埃里克森所提出的八个阶段中的前五个都发生在孩童时期:心存希望这一优点需要平衡信任与不信任,通常这种情况将发生在刚出生到1岁之间。意志需要在2到3岁的时候将主动与内疚所平衡起来。目的需要在4到6岁之间平衡勤奋与羞愧。能力需要在7至12岁间平衡勤奋与自卑。忠诚(英语:Fidelity)则需要在13到19岁间平衡身份与角色混乱。剩余的德性则是爱、关怀、与智慧。

鲁道夫·德雷克斯(英语:Rudolf Dreikurs)相信前青少年期孩童的品行不端是由他们无法满足成为社会群体的成员所导致的。他声称青少年随后将会表现按顺序表现出四个错误的目标:首先他们会寻求关注。若他们没有得到,他们就会渴望能力,随后则是复仇并最终感到不足。此理论除用于养育之外同样用于教育中,形成了可评估的管理不当行为理论。家长同样需要使用其他育儿技巧以鼓励孩子的学习与幸福。他强调建立起采用周期性家庭会议且避免惩罚的民主家庭风格的重要性。他支持“逻辑与自然结果”。即教授孩子要承担责任且理解正确行为与不当行为所应受到的自然结果。

弗兰克·富里迪是一位对育儿及家庭有着浓厚兴趣的社会学家。相比其他人而言,他相信父母的行为有着较小的决定性。他提出了婴儿决定论(infant determinism),即婴儿阶段所发生的一切对人的一生具有决定性作用,并声称缺少或没有支持这一事实的证据。当商业、政府及其他领域尝试引导父母为孩子做出更多、关心更多的时,他却相信孩童可以在几乎所有环境下茁壮成长。富里迪援引圣路易斯的华盛顿大学的史蒂夫·彼得森(Steve Petersen)的一句话:“发展确实想要发生。仅有极度穷困的环境才能干预发展···(仅仅)不要把你的孩子关在衣柜里养,使他们饥饿或用煎锅砸在他们的脑袋上” 。相似的,记者提姆·吉尔(英语:Tim Gill)在他的《无畏无惧(英语:No Fear)》中表达出了父母及那些对孩子有责任的人对风险的过度担心。.这种厌恶限制了孩子发展充足的成人技能的机会,特别是在处理危机方面,但同样也在充满冒险且富有想象力的活动方面得到体现。

1998年,独立学者茱蒂·哈里斯出版了《教育设想(英语:The Nurture Assumption)》。书中,她称科学证据,特别是行为遗传学,表明所有不同种类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发展都没有深远影响,缺少严重的虐童或忽视儿童(英语:child neglect)情况。他提出两种效果的主要观点:基因效果和由孩子所参与的同侪团体介入的社交效果。所有育儿方式的所谓效果都是由遗传、文化影响、孩子自己对父母的教育方式的影响所导致的幻觉。

戴安娜·鲍姆林德是一位着重研究教养方式分类的学者。她的研究被熟知为“鲍姆林德的教养类型学”。在研究中,她发现共有四种基本元素可构成成功的教养方式:响应性、非响应性、绝对化要求与非绝对化要求(responsiveness vs. unresponsiveness and demanding vs. undemanding)。父母响应性质父母以支持于接受的方式相应孩子的需求。通过她的研究,鲍姆林德起初提出了三种教养方式:“专制式教养方式”、“放任式教养方式”与“权威加民主式教养方式”。 麦科比与马丁通过区分绝对化要求与非绝对化要求扩展了鲍姆林德的教养方式。这些区分形成了四种全新的教养方式:

鲍姆林德相信父母既不应该体罚孩子或对孩子冷漠。相反,他们应该为孩子制定规则并孩子充满慈爱。这些教养方式是用于描述育儿中的正常变化,而非用来描述如虐童家庭中的异常变化。除此之外,育儿压力经常会导致父母行为的改变,如互相矛盾、增多负面交流、减少对孩子的监管、设置行为的模糊规则或限制、变得更易反应父母行为但变得更不主动和参与规则渐渐严格的行为。

父母能提出绝对化要求并做出响应。当父母系统化开发出此风格时,这一风格将开始传播育儿(propagative parenting)与协作培养(英语:concerted cultivation)的概念。

权威加民主父母的一大特征是使用以孩子为中心的教育方式且对孩子的心理成熟具有很高期望。这种父母可理解孩子的感受并教授孩子如何调节(英语:emotional regulation)他们的感受。虽然家长很希望孩子心理成熟,但他们通常会宽恕孩子可能的缺点。他们经常会帮助孩子找到合适的方法解决问题。权威加民主的父母鼓励孩子独立但仍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部分限制。父母不拒绝广泛的口头意见交换,并且他们会尝试温暖并照顾孩子。权威加民主父母通常不像专制父母一样控制孩子,而是让孩子自由的探索、让孩子基于自己的理由作出判断。通常情况下,权威加民主父母所养育的孩子是独立且能自力更生(英语:self-reliant)的。大体而言,父母若积极回应孩子,且对孩子提出较高要求的情况下会使用权威性教养方式。

权威加民主的父母会为孩子设立标杆并不断检查孩子的完成进度,同时还会让孩子学会自主发展。这种类型的父母期望孩子变得成熟、独立并在正确的年龄做出正确的事情。若孩子做出不当行为,父母会根据比例原则评估其行为并进行惩罚,而不会赏罚不明。孩子的行为通常不会被父母惩罚,但会被父母探讨其行为的后果让孩子了解到哪些行为是不正当且不应再犯的。权威加民主的父母通常会对孩子做出限制,并要求孩子变得成熟。在惩罚孩子的时候,父母会向孩子解释其惩罚的动机。相比之下,孩子更有可能对父母合乎情理的惩罚作出回应。因为权威加民主的父母打造了相对理性的环境,所以其子女在充满爱的环境下茁壮成长,孩子会变得慷慨且能自食其力,因此其更有可能在未来生活中取得成功。

父母提出绝对化要求但不做出响应。

专制教养是一种约束性、重刑罚的教养方式。对孩子使用此种教养方式的父母会让其子女强制服从其指令,但不对其指令做出解释或反馈,也不注意孩子和家庭的感觉或地位。专制型父母通常会偏好体罚(英语:Corporal punishment in the home)(如打屁股)和叫喊的管教方式。此教养方式的目标(出于好意的情况下)是通过让孩子在作出不当行为的时候面对负面反馈(如愤怒和攻击性行为)来让孩子在严酷、无情的社会中像大人一样学会循规守矩、茁壮成长。除此之外,这种教养方式的支持者通常认为若父母对孩子施加急性和慢性压力,则孩子长大后就会受到较少的攻击性行为。

专制教养方式对孩子会造成以下几种独特的效果:

父母做出响应但不提出绝对化要求。

溺爱式教养方式,又名忽略式(permissive)、非指示式(non-directive)、宽松式(lenient)或自由式(libertarian)教养方式,是对孩子行为期望较少的教养方式。“溺爱式教养方式是一种父母与孩子存在亲密关系,但对其提出较少的要求或作出较少管控的教养方式。”父母栽培孩子、接受孩子的行为并对孩子的需求与希望作出反馈。溺爱式父母不要求孩子控制自己或做出适当行为。长大后,溺爱式父母的孩子将不太会注意避免攻击他人的行为。

忽略式父母会尝试成为孩子的“朋友”而不扮演父母的角色。这种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十分低下,也无多少对孩子的训导。忽略式父母同样允许孩子自己做出决定,并像朋友一般给出自己的建议。这种类型的教养方式十分松懈,惩罚与规矩也极少。忽略式父母同样倾向于对孩子所提出的要求及希望有求必应,同时期望孩子对他们迁就式的处事风格感激。其他的忽略式父母会根据自己在童年缺失的东西在自己的孩子身上作出补偿,因此会向其子女提供父母在童年中缺少的自由与物质。鲍姆林德对在忽略式父母养育的学前儿童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这些孩子通常都不成熟、无法控制冲动且无责任感。

忽略式父母的孩子倾向变得易冲动,成年后可能会有药物滥用一类的不良行为。桑特洛克称:“孩子不会控制其行为且希望一切顺其心意。”但在较好的情况中,他们会较为情绪稳定、独立自主并学会接受失败。孩子将会快速成熟且自主生活。

一项来自2014年的研究表明:

英语国家中的大多数研究表明权威加民主式的父母的孩子在大多数领域(行为、心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都较为出色。但对于亚裔人口,研究表明专制式教育方式和权威加民主式方式一样好。另一方面,部分研究表明在西班牙、葡萄牙和巴西,人们倾向于使用溺爱式教养方式,但这些研究的方法存在争议。最近对西班牙的研究表明(使用与其他国家相同的问卷),权威加民主式的教养方式依然是不二之选。

教养方式的理论几乎都根据高收入国家(特别是美国)中的证据提出。但这些理论中通常在高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之间存在根本差异,即可能意味着在不同的环境中的相同教养方式对孩子可能有不同的影响。举个例子,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孩子更有可能有多于一名的主要监护人、在多语言环境中习得不同语言并在年龄不同的人群中游玩。有证据表明文化差异主要表现在孩子如何应对教养方式上。这一点特别体现在现在对体罚的持续讨论中,有些学者表明在体罚较符合文化规范的民族或国家中这是危害较小的,比如在多个流行体罚的低收入国家中。兰斯福德等人的研究(2004)表明跟非裔美籍青少年相比,欧洲裔美籍青少年更易受严厉的家教,因为其存在更多的外化行为(Externalising behaviours)。解决这些问题在评估文化间和不同收入的国家间的教育干预可转移性以改进孩子发展和健康结果中极为重要。

父亲和母亲倾向于根据孩子的性别选择不同的教养方法。研究表明父亲可根据其教育方法影响女儿的情绪适应,而使用惩罚手段则无法做到。同样,父亲和母亲倾向对女儿使用权威式管教,而对儿子更倾向于使用专制型管教。

相似的是,母亲可能会在管教女儿时使用权威型教养方式。同样,虽然母亲会花费更长时间与其女儿理论,但母亲更宠爱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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