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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布区
2020-06-10 07:01:08

卢布区(俄语:Рублёвая зона),苏联解体后的1991年到1994年在原苏联加盟国间形成的一个短时期货币联盟(英语:Currency union)。卢布区的国家使用同一种货币,先是苏联卢布,然后是俄罗斯卢布。随着各国陆续放弃使用卢布,转而发行本国的货币,这一货币联盟也随之崩溃。

以俄罗斯卢布为基础建立所谓“新型卢布区”(也称“卢布区”)的计划又再次被提出,该计划提议首先以独立国家联合体,然后以在俄白联盟,最后以欧亚联盟为基础重建卢布区。还有一些基于将卢布作为区域储备货币的设想的重建卢布区提议。

截至2015年9月,除俄罗斯之外,俄罗斯卢布还被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通过与俄罗斯联邦的正式协议被用作他们的法定货币。根据与哈萨克斯坦的一项协议,在俄罗斯租用的拜科努尔,卢布同坚戈一起被用作支付手段。此外,卢甘斯克和顿涅茨克在没有与俄罗斯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也使用卢布作为他们的货币。

最初,卢布区是建立在对苏联卢布的共同使用的基础上的,苏联卢布是苏联时期十五个加盟国所能使用的唯一的合法货币。1991年,苏联解体,各个加盟国相继宣告独立,但苏联卢布却仍在各国使用。卢布区的解体可以追溯到1991年底和1992年初,俄罗斯、立陶宛、乌克兰等国开始发行自己的并行货币或“代币券”。

同时,在信贷领域出现了显著的变化,不再是由单一的苏联国家银行(俄语: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банк СССР),而是变成了由各国的中央银行来结算。结果,由于现实原因,苏联国家银行的继承者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并不能控制邻国的信贷政策,1992年7月1日,俄罗斯改变了国家间支付的技术安排。从本质上来说,这使得卢布区内产生了15个分割区,形成了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等不同的信贷区域。

在1992年下半年和1993年上半年,除了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三个波罗的海国家,苏联卢布和俄罗斯卢布仍是多数原苏联加盟国的法定货币。立陶宛和拉脱维亚已经宣布其代用货币是唯一法定货币;爱沙尼亚发行克朗后,将其视为具有完整资格的国家货币,并将克朗与卢布的并行期视为引入本国货币的过渡期,而非基础货币和代币券的并行使用。

现金流通的完全分离发生于1993年8月,当时俄罗斯进行了货币改革,发行了新货币来取代原来的苏联和俄罗斯卢布,将新货币定为俄罗斯联邦境内唯一的法定货币,并改变向卢布区其他国家供应新卢布的条件。新版卢布发行后,俄罗斯随即宣布旧版卢布作废,给卢布区各国造成了巨大冲击,各国在半年内纷纷都推出本国货币或宣布已经发行的代币券为本国境内的唯一法定货币。在1993年后,唯一仍继续使用俄罗斯卢布作为本国货币的国家是塔吉克斯坦,但它在1995年5月也推出了自己的货币。

1994年1月12日,根据《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条例》第73款《有关外汇管制组织和实施细则应用的若干问题》,对“全苏货币分类(俄语:Общесоюзный классификатор валют)”中所列货币实施外汇管制。1997年,这些货币又被列入俄央行“限定结算货币(俄语:Классификатор клиринговых валют)”:

此前,这些货币使用代码是为了相互通讯,1993年7月16日,俄央行发布了第126-93号文件《关于在前加盟国银行开设代理帐号的可能性》。这文件特别指出“俄罗斯银行可能没有被授权打开尚未正式发行本国货币,并继续使用卢布为法定货币的原加盟国的银行内的代理账户。”

1993年8月11日,俄央行首次确定的卢布区各卢布的汇率为:

“新型卢布区”的出现日期可以认为是1993年9月7日,这一天在莫斯科签署了《关于建立新型卢布区协议的实际安排》;缔约方包括:亚美尼亚(于1993年10月13日批准)、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

基于上述文件签署的多项双边协定:

上述协定都是正式文件,但并没有在预定的时间生效。

在后来的国际条约,尤其是1993年9月24日在莫斯科签署的《经济联盟条约》中,提到了新型卢布区。在以下各国,该条约付诸实施了:

如在1993年9月8日签署的《白俄罗斯共和国货币体系与俄罗斯联邦货币体系的合并协议》中规定:在新型卢布区下是指“该货币体系所有的参加国在现金流通中使用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发行的卢布,资金可以在各参加国银行间自由流转,而卢布区的参加国使用统一的规则调节货币,与第三国货币兑换时使用统一的汇率,这些由以黄金储备、外汇储备和其他高流动性银行资产组成的共同基金来保证。”

上述的卢布区并没有大规模的实现,却为该区域国家的一体化进程提供了法律基础。“新型卢布区”的法律基础也是后来实际的卢布区的,在现代条件下有效运行,促进经济、法律和政治框架的发展,来使卢布转变为储备货币。

截至2015年9月,卢布区国家包括俄罗斯,以及两个不被广泛承认的国家——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 自独立以后,两国就使用俄罗斯卢布为本国法定货币,直到2008年9月,两国才与俄罗斯签署了关于使用卢布的正式双边协定。

另外,在拜科努尔航天发射场所在的哈萨克斯坦城市拜科努尔,俄哈两国通过相关条约规定,俄罗斯联邦货币卢布和哈萨克斯坦货币坚戈同时在该市流通,具有同等的法定货币地位。

本节罗列了1992年至1993年间,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推出的一系列货币改革措施。借由这些改革,俄罗斯退出了卢布区。

以下罗列了各个原加盟国的情况:

本表采用各国法定货币与美元于2019年1月4日时的汇率,按30年间本币相对美元贬值的倍数降序排列。作为参照,1989年1月4日,即整30年前时,按官方价格,1美元可兑换0.6059苏联卢布。30年间各国货币相对美元都贬值了200倍以上,主要集中在1989年至1994年之间。爱沙尼亚在独立后迅速发行爱沙尼亚克朗,并且改为与德国马克绑定,使得爱沙尼亚的货币贬值得以迅速遏制;而格鲁吉亚、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白俄罗斯超过200万倍的贬值率,则体现出这些国家经济上的混乱以及政治上的失败:乌兹别克、土库曼和白俄罗斯长期陷入强人政治(但领导人又没有普京和纳扎尔巴耶夫的能力);乌克兰和格鲁吉亚的政府则不能避免国家分裂和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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