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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坦克歼击车
2020-04-10 20:42:50

M10坦克歼击车(M10 tank destroyer)是美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所使用的一款坦克歼击车。当时的美军部队一般都称它作“TDs”(美军当时以TDs一词来称呼所有坦克歼击车),而其官方名称为3in GMC M10s。英国在租借法案下也装备了大量的M10坦克歼击车,被称为“狼獾”式(Wolverine)或“阿基里斯”式(Achilles)。

二战初期,美军为了弥补在步兵支援,以及突破敌阵两方面上的不足,于是整编了一支专门对付敌军坦克的坦克歼击车部队。可是,最早期被编入这支部队的,只是一些装配了37毫米反坦克炮的卡车,或是一些使用75毫米野战炮的M3半履带车。而这支部队后来投入北非作战,以汲取实战经验。然而,在北非的实战中,这支部队的问题开始浮现——机动性及防御力严重不足。为此,美军开始研发新的武器以取代这支部队。

1941年11月,在德克萨斯州胡德营地成立了坦克歼击车战术和射击中心后,陆军开始发展坦克歼击车营的新型标准装备,在参阅过军械部数百个建议后,决定发展一种装有装有M7 反坦克炮(英语:3-inch gun M1918)的坦克歼击车,最初的重心计划有两个:

当这两种坦克歼击车进入了最终开发程序后,军械部开始不满意于这两种设计,并于1941年11月额外发布了一个新规格:一个有旋转炮台的3英寸火炮坦克歼击车,T35方案立即被提出。

T35使用了铸造的圆形开放式炮塔,并装配一门来自M6重型坦克的3英寸火炮。车体则基于M4A2中型坦克。由于在菲律宾战役证实了倾斜装甲的可用性,也设计出将车体上部两侧和后边改为斜板的T35E1方案。这两种原型车在1942年4月交付至阿伯丁试验场,陆军选择了T35E1进行进一步开发。

首先,将T35E1车体上半部的侧边和后边装甲从1英寸削减成0.76英寸以减轻车重。同时加上可以装上额外装甲板的支架,而本来的圆形炮塔也被替换成易于生产的焊接式五角形炮塔。1942年6月,这款坦克歼击车被更名为3in GMC M10,并开始投入生产。1943年秋,M5和M9被正式取消生产合约,M10成为美国二战前期主力坦克歼击车。

考虑到万一发生M4A2底盘的产量不足的状况,另一种基于M4A3底盘的M10A1也被授权生产。

美国军方打算以这款坦克歼击车打击敌军坦克,以掩护步兵进攻。为此,它特别使用了M4中型坦克的底盘,再配上开放式炮塔及一挺勃朗宁M2重机枪,以加强支援步兵攻击的效果。

此外,M10坦克歼击车的主炮是M7 反坦克炮(英语:3-inch gun M1918),比起同期M4中型坦克的75毫米坦克炮更具威力。后来,还使用了M93高初速穿甲弹(HVAP),威力更胜德国四号坦克,亦发挥了如德国88毫米高射炮一样的贯穿力。由于这门炮的末端相当的重,加上炮弹放置位置、M2白宁格机枪位置以及其他部件出现设计失误,让车身出现不平衡的情况。因此,为其车身后部添加负重,以平衡车身。

不仅车身重量分布出现问题,它的炮塔部分也出现一些问题。由于它的炮塔和M4中型坦克并不配合,造成需要手动回转炮塔的不便。针对这一点,军方本打算采用油压动力回转装置至车身内。但自M36杰克逊坦克歼击车登场后,这个计划便没有被实行。

M10坦克歼击车为美军在二战中最著名的坦克歼击车,在北非战役中,它赢得了莫大的成功-它的M7主炮能够在远距离中贯穿德国坦克的装甲。但是,它沉重的底盘无法为它带来高速的行动。因此在1944年初,美国研发了M18地狱猫式坦克歼击车,以弥补M10坦克歼击车的不足。在战争后期的诺曼底战役中,由于坦克歼击车的主炮无法打穿德国豹式坦克的前甲,所以M10的位置逐渐由M36坦克歼击车所取代。虽然如此,M10坦克歼击车仍然有一定的重要性,因此它仍然在部队中服役,直至战争结束。而在对日本的太平洋战争中,M10坦克歼击车仍然负责执行传统的步兵支援任务。可是,日军采取的包围战术,令装甲薄弱的M10坦克歼击车比起全副装甲的坦克更易受损。而M10坦克歼击车开放式炮塔也成为敌步兵攻击的弱点,敌步兵时常将手榴弹扔进炮塔内,炸毁坦克;且,它的炮塔采用手动式转动设计,要把炮塔转一圈(360°)时,需要两分钟之久,为作战带来不便。

除了美军外,M10军援或售出的国家不多

约有54辆M10以租借法案途径军援苏联,编成2个自走炮兵团(1229、1239);1229团为苏联第29装甲军(英语:29th Tank Corps)所属,在1944年编入第3白俄罗斯方面军(英语:3rd Belorussian Front),在白俄罗斯、波罗的海、东普鲁士夏季战役等运用;1239团所属于苏联第16装甲军,在1944年时在白俄罗斯与波兰作战。

自由法国军最终取得了227辆M10,但只有155辆由租借法案移交,其它是在欧洲战场时由同盟国友军调用;自由法国在意大利战役期间便开始操作M10坦克歼击车,和美军不同的是法国坦克排编制是每排5辆、美军是每排4辆;在1944年8月解放巴黎战役中,雷克勒将军率领的法国第2装甲师被在巴黎凯旋门附近协和广场配备的豹式坦克击毁。

以色列在1948年从欧洲战场搜罗来一些废弃的M10坦克歼击车,1951年运回以色列加入以色列国防军,由于它们是废弃物资,可想而知车况不好。由于主炮磨损状况严重,以色列军翻修时将主炮换成法制CN 75-50坦克炮或英制17磅炮,翻修完成的坦克在1955年拨交部队,并参加了1956年第二次中东战争;据信以色列在该役从埃及陆军(英语:Egyptian Army)掳获了少量M-10,并换装了在同场战役掳获的柴油引擎版雪曼坦克的柴油引擎。以色列版M-10坦克歼击车在1966年除役。

中华民国在战后购入拆除武装的34辆M10,装备于装甲炮兵团,由于车上的火炮均无法使用,因此在上海进行改装,装置日制105mm榴弹炮(日语:九一式十糎榴弾砲)并修改部分炮塔结构。来台后编制调整,改编为第四总队第四十四大队(装炮),大队长曹树奇,驻地桃园。目前仅在装甲兵学校以及某装甲旅营区各保有一辆作展示,但改装的日制105mm榴弹炮及炮塔的部分改装结构均已拆除,目前看到的炮管皆不是当时的的炮管。

“阿基里斯”坦克歼击车,可见其炮管构造和一般的M10坦克歼击车有异

中华民国改装的M10自走炮,主炮已改为九一式10公分榴弹炮(日语:九一式十糎榴弾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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