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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比盗龙
2020-04-04 20:18:39

斑比盗龙属(学名:Bambiraptor)是兽脚亚目驰龙科的一属,是种类似鸟类的恐龙,生存于7,200万年前,由堪萨斯大学、耶鲁大学及新奥尔良大学的科学家所发现。虽然斑比盗龙标本似乎是幼年个体,它站立时不多于0.3米,长0.7米及体重只有2公斤。班比盗龙有可能是蜥鸟盗龙的幼年个体,但是目前无法确定。

在1993年,14岁的化石猎人Wes Linster发现斑比盗龙的化石,他当时是与家人在美国蒙大拿州的冰川国家公园寻找恐龙骨头。他对《时代》杂志说他在一座高山上发掘出这些骨头,并且对他的发现感到惊奇。在这个地方的进一步发掘,挖出接近95%完整的斑比盗龙骨骼。由于斑比盗龙的完整性,使古生物学家能够研究它们的骨骸,如同罗塞塔石碑有助于翻译埃及的象形文字。

这个化石最初被认为是蜥鸟盗龙的幼年个体。之后在1997年,其他古生物学家将这个化石归类于伶盗龙的未命名种(Velociraptor sp.)。在2000年,大卫·伯纳姆(David Burnham)等人将这个化石建立为新属,模式种是费堡氏斑比盗龙(B. feinbergi)。属名是以迪士尼电影中的小鹿斑比为名,意指它们的小型体型与幼年年龄;种名则是以捐赠出标本的费堡家族为名。同年,乔治·奥利舍夫斯基(George Olshevsky)提出其种名应改为复数型的feinbergorum,一度有部分研究人员使用这个名称,但其实是不符合国际动物命名法规。

正模标本(编号AMNH FR 30554)发现于双麦迪逊组的上层,地质年代相当于坎潘阶晚期。这个标本目前存放于纽约的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正模标本是一个关节仍连结、大型的几乎完整身体骨骼与头颅骨,缺乏尾巴末端,是一个幼年个体。该化石的右侧有损害的痕迹,大部分骨头的保存状态良好、没有被挤压变形。在2000年另外发现副模标本(编号FIP 002-136),包含34个骨头,来自于至少两个个体,也发现于正模标本的附近。在2004年,另外发现一个上颌化石(编号MOR 553S-7-30-91-274),也被编入于斑比盗龙。

耶鲁大学古生物学家约翰·奥斯特伦姆(John Ostrom)在1964年发现恐爪龙后,重新提出“鸟类由恐龙演化”的学说。对于斑比盗龙化石的完整性及无失真性,他认为可以帮助科学家了解鸟类与恐龙之间的关系。

在首次发表斑比盗龙的会议上,它们的想像图被塑造成有羽毛的,但是其化石并没有发现羽毛。这是根据亲缘分支分类法发现斑比盗龙属于近鸟类;近鸟类是偷蛋龙下目的姊妹分类单元,部分偷蛋龙类(如尾羽龙)具有羽毛。研究认为斑比盗龙的骨骼结构与鸟类非常接近,所以斑比盗龙被认为是有着羽毛的。大部分古生物学家都支持斑比盗龙是有羽毛的观点,而之后发现的化石确认了像斑比盗龙的驰龙科是全身布满羽毛的。

斑比盗龙的化石是幼年个体,目前还没有发现成年个体化石。这个幼年个体化石的长度约90公分,加上遗失的尾巴末端,完整身长估计约为1米,体重约为2公斤。在2010年,瑞格利·保罗(Gregory S. Paul)估计其身长约1.3米,体重约5公斤。斑比盗龙具有长后肢,显示它们善于奔跑。它们也有长前肢、发展良好的腕骨。

德州拉马尔州立学院的菲力·森特(Phil Senter),指出斑比盗龙的第一、第三指爪可能可做出相对应的动作,意为可抓取物体,而前肢有高活动范围,手掌可以达至它的嘴。可见斑比盗龙是有能力抓着食物,并以前肢把食物放在口中,就像现今的一些小型哺乳动物。

斑比盗龙的脑部比现今鸟类较小。因为它的小脑较大,它比其他驰龙科更灵活及高智慧。大卫·伯纳姆提出假说,认为斑比盗龙是栖于树上的。在树上的生活,在演化上要求更大的脑部。而另一个假说认为它们的脑部是为捕猎较灵活的猎物,例如蜥蜴及哺乳动物。以斑比盗龙的体型来说,有着较大的脑部,两者的比例是已知恐龙中最大的,但这可能与它们的幼年年龄有关,因为幼年个体通常具有较大的脑部/身体比例。

斑比盗龙具有长臂及发展良好的叉骨。手腕关节与鸟类相似,可以折拢,类似鸟类的折拢双翼动作。部分骨头内有空腔,并与肺部相连,类似鸟类。胫骨长,能够快速奔跑。

斑比盗龙被命名时,被归类于驰龙科。之后的亲缘分支分类法分析,将斑比盗龙归类于不同位置:伶盗龙亚科、小盗龙类、以及最近的蜥鸟盗龙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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