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欧洲LGBT权益
2020-05-27 10:14:26

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别者(LGBT)在欧洲的权益受到欧洲联盟与多国法律的保障。全球25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中,有15个在欧洲,同时英国的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与丹麦属地格陵兰也已经先后通过同性婚姻法,另有12个欧洲国家和部分地区承认民事结合或透过其它形式承认同性结合。尽管欧洲自罗马帝国后期开始有一段很长的同性恋迫害历史,但自20世纪中叶以来,欧洲各国陆续保障LGBT权益,是各大洲中对LGBT人士最友善的一洲。

即便欧洲是对待LGBT人士相对友善的一洲,不少地区对于同性恋的看法依旧很保守,包括东欧、巴尔干部分国家;教廷、俄罗斯和一些从前苏联独立出来的共和国等地无法像西欧或北欧民众那样相对开放的对待同性恋人士,捷克、匈牙利、克罗地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和希腊是少数有制定法律保障同性恋权利的巴尔干和东欧国家,不过除希腊和塞浦路斯外,东欧国家不少是在共产党统治时期立法,而在共产党统治结束后,新的民主政府趋向保守,东欧各国对于同性恋权利并不如西欧或北欧那般重视,同时近年来部分东欧国家对于LGBT的权益出现了衰退的现象,匈牙利和克罗地亚近期都通过修宪不承认同性婚姻,波兰、俄罗斯和立陶宛也通过法律禁止向未成年人宣导有关同性恋的任何讯息等同压缩该国LGBT的权益。但也有例外,阿尔巴尼亚昔日共产时期进行、捍卫各种同性恋行为是属于违法且需要监禁,不过民主化后新政府逐渐为LGBT权利制定多项法律保障,而现任阿尔巴尼亚总理埃迪·拉马更表示支持LGBT权利,该国的年青人较其他年龄层为接纳同性恋者。另一方面,在欧洲各国人数日渐众多的穆斯林及移民社群也几乎非常排斥同性恋人士,成为另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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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在古希腊、罗马帝国与凯尔特人的社会中是很普遍的关系,但在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会成为国教后,欧洲才开始对同性恋的严厉禁止。根据狄奥多西一世在390年颁布的诏令,同性恋男子应受到公众的谴责;接着查士丁尼一世在529年编纂《查士丁尼法典》时,规定凡进行同性性行为者将被处以宫刑,无论主动方或被动方皆然。《查士丁尼法典》因此成为日后欧洲各国制定法律时的基础,绝大多数的欧洲国家在将近1400年的时间中视同性恋者有“性悖轨罪”,可被判处死刑,数千名同性恋者因此遭到处决。女同性恋者较少遭到迫害,但也笼罩在法律阴影下。

波兰的皮亚斯特王朝在966年建国时并不认为同性恋为非法,并在1795年废除性悖轨罪。在波兰废除性悖轨罪的40年后,俄罗斯帝国、普鲁士与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瓜分波兰,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1918年,波兰才重拾自己的法律与独立地位。1932年,波兰将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同意年龄定为15岁。

在法国,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国民议会在1791年重订刑法典,消去所有关于同性恋的法律。拿破仑战争期间,所有被法军征服的领土均被废除视同性恋为非法的法令,例如当时的荷兰与日耳曼地区。但日耳曼地区在被普鲁士统一后,普鲁士对同性恋的惩罚相当严厉,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二战,当时纳粹德国对同性恋者展开迫害,维希法国也在1942年8月6日视同性恋为非法。在维希法国被推翻后,视同性恋为非法的法律依然持续将近40年,直到1982年才承认同性恋合法,并将同性恋者的同意年龄定为与异性恋相同的15岁。

然而,在社会保守氛围下,男女同性恋者依然保持低调的生活,直到1969年,欧洲的同性恋者才在美国石墙暴动的鼓舞下起来争取自身权益,发起一连串社会权利运动。

许多20世纪的独裁政权极端反对同性恋,例如纳粹德国与佛朗哥政权。相较之下,波兰在1918年独立后,在1932年就成为欧洲第一个促使同性恋非刑事化的国家,其次是丹麦1933年、冰岛1940年、瑞士1942年与瑞典1944年。

1979年,一些同性恋权益运动人士刻意以“得了同性恋病”打电话向上司请假,借此表达将同性恋视为精神疾病的抗议。部分激进份子更占领瑞典国家卫生与福利部的办公大楼,迫使瑞典在数月后不再将同性恋视为精神疾病,成为第一个不再视同性恋为疾病的国家;1989年,丹麦成为世界第一个允许民事结合的国家;荷兰则在2001年成为第一个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之后不少国家允许民事结合,而比利时2003年、西班牙2005年、挪威和瑞典2009年、葡萄牙和冰岛2010年、丹麦2012年、法国、英格兰和威尔士2013年、苏格兰、卢森堡和芬兰2014年、格陵兰2015年在国会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另外爱尔兰2015年全民公投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

2009年10月22日,瑞典教会召开大会,宣布对同性配偶致上诚挚的祝福,并同意牧师在同性婚礼上使用“婚配”二字,是全球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主流基督教会。

奥地利和瑞士正在延拟是否让同性婚姻在该国合法化,外媒预料受德国同婚的影响,这两国日后出现同婚合法的几率将大大提高。其中奥地利宪法法院2017年12月4日公布的裁决指出,阻止这类伴侣结婚的法律无效,若政府未尽速修改法律,同性婚姻的限制将在2018年底解除,目前奥地利的同性婚姻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圣马力诺也于2019年正式通过同性伴侣法。

除了白俄罗斯、塞浦路斯、拉脱维亚、塞尔维亚、希腊与土耳其外,其它欧洲国家都允许同性恋者在军中公开身份服役。希腊和直布罗陀是欧洲目前唯二对同性恋者有较高同意年龄的地区,其它欧洲诸国皆给予同性恋者平等的同意年龄。

另外原先在2015年3月4日通过同性婚姻法案的斯洛文尼亚,在2015年12月20日进行公投,结果反对高达63%,同性婚姻法案遭到推翻。

2002年,皮尤研究中心做的一项全球态度统计表示,多数西欧国家认为同性恋应被社会接纳,而多数俄罗斯人、乌克兰人与波兰人则表示反对。在2006年的欧盟民意调查中,欧盟对当时的27个成员国进行同性婚姻的舆论调查,包括荷兰(82%)、瑞典(71%)、丹麦(69%)、比利时(62%)、卢森堡(58%)、西班牙(56%)、德国(52%)、捷克(52%)均表示支持,而支持率低于50%的则有马耳他(18%)、匈牙利(18%)、波兰(17%)、立陶宛(17%)、希腊(15%)、保加利亚(15%)、塞浦路斯(14%)、拉脱维亚(11%)与罗马尼亚(11%)等国。而在同性领养议题上,荷兰和瑞典各有69%、51%的支持率,最不支持的波兰与马耳他则只有7%。

2008年10月的另一项调查显示,55%的英国人支持同性婚姻,其它民意调查也显示爱尔兰民众与民间团体对同性收养的支持率为51%与50%;法国对同性婚姻有61%的支持率,但俄罗斯则只有14%;意大利民众对《民事同性伴侣法》有45%与47%的支持率和反对率,2009年对意大利民间团体做的调查中,有40.4%支持同性婚姻。据欧洲盖洛普民意测验分析:妇女、年轻族群与受过高等教育者支持同性婚姻与同性领养的比例均较高。

至2015年为止,欧盟目前各有28个会员国,目前各会员国之间对LGBT权益保障差益极大,没有统一性的立法来保障其权益,目前同性婚姻合法的欧盟国家有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英国(北爱尔兰除外)、芬兰、爱尔兰、德国、马耳他和奥地利,制定同性伴侣法的欧盟国家则有斯洛文尼亚、捷克、爱沙尼亚、塞浦路斯(不包括北塞浦路斯)、希腊、意大利及英国北爱地区,尚未制定任何法律保障LGBT权益的则有罗马尼亚,有制定同性伴侣法却限缩婚姻权利的则有匈牙利和克罗地亚两国,国家宪法禁止同性婚的目前则有拉脱维亚、立陶宛、保加利亚、斯洛伐克和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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