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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3月18日第4号加泰罗尼亚图书馆系统法
2021-02-23 03:24:01

《1993年3月18日第4号加泰罗尼亚图书馆系统法》(加泰罗尼亚语:),通称《加泰罗尼亚图书馆系统法》(),是规范当前加泰罗尼亚图书馆系统的法律,并取代先前的《1981年4月22日第3号图书馆法》()。

该法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个部分与参考书目遗产和加泰罗尼亚图书馆相关,另一个部分则与加泰罗尼亚公共阅读系统相关。该法示意性地提到了构成加泰罗尼亚图书馆系统的所有要素,以及大学图书馆、普通学校图书馆及专门图书馆三者之间的关系。

该法分为5章、5节(共49条条文)、5条过渡条文及4条废止条文如下:

该法颁布后,有若干后续相关法律决定了该法的发展。其中包括《1999年5月4日第124号加泰罗尼亚公共阅读系统服务及人员法令》()。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但仍有所延误),《公共阅读地图》于2003年首次出版,除了明确图书馆服务需求外,也确定与每个城市相对应的图书馆服务类型。《公共阅读地图》收集了加泰罗尼亚351个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现状,并分析其发展过程。根据《1993年3月18日第4号加泰罗尼亚图书馆系统法》第34条,所有人口超过5,000人的城市都必须设有地方图书馆(Biblioteca local),但考虑到加泰罗尼亚的地域和人口统计学现实,该地图还包括人口3,000人至5,000人的城市内的一种典型的图书馆服务类型:附属图书馆(Biblioteca filials)。随后,因应将《公共阅读地图》作为土地规划工具的想法,《公共阅读地图》在2008年和2014年进行了几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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