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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明台湾关系法及海军舰艇移转法案
2020-04-10 17:05:33

2014年阐明台湾关系法及海军舰艇移转法案(英语:Taiwan Relations Act Affirmation and Naval Vessel Transfer Act of 2014),或称众院第3470号法案(H.R. 3470),是允许分别销售与转让派里级巡防舰予墨西哥、泰国和台湾的一项法案。四艘舰艇以各艘约1000万美元售予台湾, 墨西哥和泰国获得各两艘的资助。

本法案由第113届美国国会期间的美国众议院主推并通过,2014年12月4日美国参议院无异议通过了《2013年海军舰艇转移法案》(Naval Vessel Transfer Act of 2013,S.1683)的修正案。

派里级巡防舰是一款巡防舰,名字取自美国海军准将(英语:(Commodore (USN))派里,他是在伊利湖战役中的历史英雄。这款军舰或称为FFG-7级(英语:United States Navy 1975 ship reclassification),在1970年代中期由美国设计,是一种通用型的护卫舰,价格便宜适合大量购买,以取代在二战时期的驱逐舰,和1960年代的诺克斯级巡防舰。它们的任务是保护两栖登陆部队、海上支援整补支队(supply and replenishment groups),及避开潜艇的商船护航。另外,它们也会加入航空母舰打击群或航空母舰战斗群之中。美国共建造了55艘派里级,51艘在美国海军服役,4艘在澳洲皇家海军服役。此外,台湾建造了8艘,西班牙建造6艘,澳大利亚建造2艘。美国海军也透过销售或捐赠的方式将此级军舰让与巴林(英语:Royal Bahrain Naval Force)、埃及、波兰、巴基斯坦和土耳其(英语:Turkish Navy)。

《台湾关系法》(H.R. 2479),是一部由美国国会通过的国内法。该法规范了美国与台湾的非外交关系,因为美国在1979年以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该法在1979年通过,开拓了此后的美台关系。依照此法,美国能提供台湾军事援助,以防备来自中国的可能攻击。

本摘要的主要内容引自国会研究服务部,属于公有领域来源。

《2014年阐明台湾关系法及海军舰艇移转法案》授权美国总统可采赠予的方式将两艘派里级导弹巡防舰:柯兹号(英语:USS Curts (FFG-38))(FFG-38)和麦克拉斯基号(英语:USS McClusky (FFG-41))(FFG-41)给墨西哥;及两艘派里级导弹巡防舰:伦兹号(英语:USS Rentz (FFG-46))(FFG-46)和范德格里夫特号(英语:USS Vandegrift (FFG-48))(FFG-48)给泰国。

本法案也授权总统以销售的方式将派里级导弹巡防舰泰勒号(英语:USS Taylor (FFG-50))(FFG-50)、盖瑞号(英语:USS Gary (FFG-51))(FFG-51)、卡尔号(英语:USS Carr (FFG-52))(FFG-52)和艾尔洛号(英语:USS Elrod (FFG-55))(FFG-55)转移给在美国的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台湾关系法》中规定与台湾方面的媒介。)

总统必须确保法案中指定转移的任一国家的任何船只总数,不超出本法案中的授权总数。

第113届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列表(英语:List of bills in the 113th United States Con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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