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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众参与的策略性诉讼
2020-06-18 08:54:36

当企业或政治人物因为事关公共利益的议题而引发社会大众批评时,被批评者借由提起一个诉讼,企图令批评者难以忍受诉讼程序所需的劳力、时间、费用等等成本而放弃其批评,这样的诉讼称为针对公众参与的策略性诉讼。类似汉语成语“杀鸡儆猴”或“杀鸡警猴”的寓意。

通常原告并不期待胜诉。提告的真实用意在于透过法律费用及上法庭的冗长过程,让被告心生恐惧、身心俱疲,最终放弃原本的言论与主张。一旦提出诉讼,其他人可能就更不敢参与理性辩论,而原告也就达到了制造寒蝉效应的目的。

针对公众参与的策略性诉讼有很多种形式,最常见的是提起诽谤罪诉讼。

这类诉讼的原告可能采取的手段包含:将不相关的其他人(例如关键被告的亲戚、雇主)纳入被告、将那些并没有具体诉求的其他人(例如关键原告的企业伙伴)纳入原告、运用模棱两可或刻意复杂化的措辞让原告不至于吃上伪证官司、拒绝和解(或者除了金钱之外拒绝其他和解方式)、对于被告任何企图和解的努力都指称为“欠缺诚意”、企图指认匿名或半匿名反对者、在法律细微枝节上打转、一意企图提高被告花费(而不在乎原告自身花费是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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