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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魂信仰
2020-05-18 02:34:02

孤魂信仰,或称孤魂祭祀,古代称厉祭,为东亚儒教及民间信仰,祭祀因天灾、战争、屠杀、械斗、疾疫、冤屈、罪行、车祸等意外枉死,或无后、夭折死者的信仰,避免无嗣、横死、冤死者之魂魄,因无香火供养而于人间作祟,逐渐衍生而成,大多是建小祠(即所谓阴庙)或以拜门口方式祭拜。随闽南人、客家移民传布至台湾等地,成为台湾民间信仰。

祭祀阴界神明的庙宇,如城隍庙、地藏庵、东岳殿、阎罗宫等,为神庙而非阴庙,两者不可混淆,亦不可相提并论。

因地域、收葬方式、性别等而有不同称呼,如有应公、有英公、金斗公、百姓公、万姓公、万应公、万善公、万善妈、万善爷、万善同归、无嗣阴公、地府阴公、水流公、水流妈、大众爷、大众妈、众人公、众灵公、大冢公、大墓公、圣公、圣妈,或迳称为某姓公、某姑娘、某仙姑、某仙女、某先生等等,而福建、台湾以有应公、万应公、圣公妈、万善爷、大众爷的称呼最为普遍,台湾也常常一并统称为好兄弟。

在古时,生前有官职、爵位、封号者,枉死之后亦视为神明,不被视为有应公;另外过世以后,经天子、朝廷或诸侯追赠封号者,则脱离了有应公,成为正神。今日国体共和,已无帝王敕封,如经上苍或地方大庙主神敕封,则会升格称为某某将军、某某元帅、某某千岁等。

中国民间信仰中认为无人埋葬、奉祀的死者,及旧时受限于宗法制度,女性(孤娘)未出嫁而亡者,或因各种意外、被害而过世者,即为厉鬼,将会无法安息而为祟,以寻求香火供养或报复。人们对此等厉鬼深感畏惧,因此由国家或社会为其主持祭祀,借由统一安葬、祭祀,以安抚亡灵,使生民恢复平静。历代统治君主面对有应公信仰互有依违,时而由国家、朝廷建立“厉坛”、“义冢”等安置,时而则又视为“淫祀”、“淫祠”加以压制、毁坏。近年调查发现,许多台湾的有应公庙,有可能奉祀是平埔族原住民的骨骸。因平埔族原本住在平地,丧葬仪式与汉人不同,所以汉人在拓垦时才会常挖掘到无主骨骸。

秦汉以前,闽族和闽越族有自成体系的巫术与神鬼崇拜,闽越国灭亡后,闽越人的神鬼崇拜大多消失,个别神灵如(武夷君、太姥等)融入迁徙入闽的汉族神鬼崇拜中。汉代以后,福建境内的神鬼崇拜十分庞杂。主要由这样几部分构成:一是闽越族固有的神鬼;二是闽越国的王公贵族被奉为神灵;三是当地一些巫觋去世后演变为神仙;四是若干隐居福建的汉族方士去世后被奉为神仙;五是早先入闽且有功德于民的汉人名士或名将死后被奉为神灵;后来汉族的神鬼逐渐占主导地位。《宋史》史称:福建“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八闽通志》也记载:“闽俗好巫尚鬼,祠庙寄闾阎、山野,在在有之。”现福建境内随处可见祭拜“狐仙(仙爷)”、“英烈侯”、“君爷庙”、“姑娘庙”等小庙。多数庙内不立像,称呼某姓君爷、某姓将军、某姑娘、某某姑婆、或以这类阴庙多建于偏僻、灵异之处,用来安抚孤魂厉鬼或妖灵的。祭拜的人也只是各村、各境,甚至小到只有某几户人家祭拜。

有应公的祭祀,多于死者骸骨发现或罹难处建立小祠祭拜,即所谓阴庙,部分并结合墓冢、骨灰坛或金斗等祭拜。

一般而言,阴庙小祠多无庙门,也无门神,门楣上常悬挂有红布,部分题上“有求必应”字样。屋脊亦不做鸱尾等雕饰,与一般庙宇不同。祭祀后,焚烧银纸,顶多焚烧鬼魂可用的金白钱、刈金(九金、四方金)等,庙旁所建焚烧纸钱之处亦称“银炉”。然随其信仰传布,建筑形式常不断扩大,甚至与一般庙宇无异,甚至有加设签诗桶、乩童者。而有应公也常因为灵异神迹,而在信仰中升格成正神,成为地方守护神。

台湾本省习俗,凡因大病住院者,在入院、出院时,会在医院附近设香案,祭拜医院中的先殁孤魂,称为“院主”或者“院公院婆”、“医公医婆”,感谢其庇佑。有时甚至有设庙奉祀,如台北市襄阳路与公园路交叉处,台大医院旧院的围墙内台大地藏庵即奉祀有“医公医婆”。

台湾早夭、未婚女性则供奉于姑娘庙或是娶神主。

台湾民间祭祀孤魂的祭仪,最常于每年农历七月的中元节举行,于醮祭的最后一天也常有普施孤魂的仪式,并常由仪式专家书写并制成孤魂榜,从孤魂榜中可以窥见民间对于孤魂的认知及印象。

一般而言,台湾民间信仰忌讳于日落之后前往阴庙祭祀,除非是赌徒求胜,或祈求违法不正之事。若在阴庙有所祈求时,包含单纯求平安,日后心愿达成后,必定要还愿,如准备牲礼祭品或完成应许之事,也可以是捐献香火钱、聘请剧团或歌舞表演酬神戏、改建庙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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