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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投票制
2020-04-11 11:36:23

两轮选举制(Two-round system)又称“两轮投票制”、“两轮决选制”(Run-off election),指选举无法一次选出结果时,采用两轮投票的选举制度。

如果某选举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过半数的选票,那么选票最多的两个候选人进入下一轮选举,被选举人不得投票。适用于立法机构和总统的选举,比如法国第五共和的地方议会、国民议会议员和总统选举:

值得注意的是除单一选区外,复数选区采名单比例代表制的选举也可两轮投票,例如过去匈牙利国会、现今法国部分地方议会选举。

奥地利,巴西,芬兰,法国,波兰,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葡萄牙,罗马尼亚、蒙古国、乌克兰、俄罗斯等国家的总统选举是采用这种制度。不过,并非所有国家在现行两轮选举设出50%门槛,如阿根廷,总统候选人首轮得票超过45%、或至少40%且领先第二名10%即当选,否则得票前两名仍须进行第二轮投票。在美国,有些地方选举也采用这种形式,如路易斯安那州。另外也可能少数情形下直接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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