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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纳德·科斯
2020-04-22 06: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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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纳德·哈利·科斯(英语:Ronald Harry Coase,1910年12月29日-2013年9月2日),生于英国英格兰伦敦,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科斯是交易成本理论、科斯定理与科斯猜想的提出者,对产权理论、法律经济学以及新制度经济学都作出了极大贡献,1991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罗纳德·科斯生于伦敦西北的郊区,威勒斯登(Willesden)。他的父母都是邮局的电报操作员。在他童年时,因为腿部发育有问题,需要穿着辅具来矫正,也因此必须上专为身体有残疾学生开设的专门学校。

他在伦敦大学修学了第一年的商业学士课程,于1932年获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商业学士学位,在登迪大学与利物浦大学任教,并于1951年移民美国,开始任教于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分校,1955年任教于弗吉尼亚大学。

1964年后主要任教于芝加哥大学,任法学院的经济学教授直至退休。科斯是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

2013年9月2日,科斯在芝加哥去世,享嵩寿102岁。

1937年8月7日,科斯与其妻马龙·露斯·哈通(Marion Ruth Hartung),在英格兰伦敦的威勒斯登结婚。其妻来自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两人婚后无子。

科斯有两篇著名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以交易成本概念解释企业规模。《社会成本问题》,主张完善产权界定可解决外部性问题。(参见科斯定理)。

科斯的交易成本学说被奥利弗·威廉姆森引入到现代组织理论中而且现在十分有影响力。

科斯于1937年提出论文《公司的本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在这篇论文中,科斯讨论人们成立企业的原因,以及决定企业规模的因素,并提出交易成本观念来解释这个现象。

在1959年,在其论文《联邦通讯委员会》(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中批评了频率执照制度,并提出财产权作为更有效率的频率分配方案而被称为频率政策改革之父。

于1960年,提出论文《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进一步以财产权的观念来讨论政府介入的必要性。在这篇论文中,科斯提出,完善定义的财产权,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乔治·斯蒂格勒将这篇文章中的想法,归纳为科斯定理。

1972年,提出论文《耐久财与垄断》。

1969 弗里施、廷贝亨丨1970 萨缪尔森丨1971 库兹涅茨丨1972 希克斯、阿罗丨1973 列昂季耶夫丨1974 默达尔、哈耶克丨1975 坎托罗维奇、科普曼斯

1976 弗里德曼丨1977 奥林、米德丨1978 司马贺丨1979 舒尔茨、刘易斯丨1980 克莱恩丨1981 托宾丨1982 斯蒂格勒丨1983 德布鲁丨1984 斯通丨1985 莫迪利亚尼丨1986 布坎南丨1987 索洛丨1988 阿莱丨1989 哈维默丨1990 马可维兹、米勒、夏普丨1991 科斯丨1992 贝克丨1993 福格尔、诺斯丨1994 海萨尼、纳什、泽尔腾丨1995 卢卡斯丨1996 莫理斯、维克里丨1997 默顿、舒尔兹丨1998 森丨1999 蒙代尔丨2000 赫克曼、迈克尔法登

2001 阿克洛夫、斯彭斯、斯蒂格利茨丨2002 卡内曼、史密斯丨2003 恩格尔、格兰杰丨2004 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丨2005 奥曼、谢林丨2006 弗雷普斯丨2007 赫维克兹、马斯金、梅尔森丨2008 克鲁格曼丨2009 奥斯特罗姆、威廉姆森丨2010 戴蒙德、莫滕森、皮萨里德斯丨2011 萨金特、西姆斯丨2012 罗思、沙普利丨2013 法马、汉森、席勒丨2014 梯若尔丨2015 迪顿丨2016 哈特、霍尔姆斯特伦丨2017 塞勒丨2018 诺德豪斯、罗默丨2019 班纳吉、迪弗洛、克雷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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