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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
2020-04-07 17:57:33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语:Quốc hội nước Cộng hoà xã hội chủ nghĩa Việt Nam/ 國會渃共和社會主義越南),简称越南国会(越南语:Quốc hội Việt Nam/ 國會越南),是越南的最高立法机构。依照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越南国会为该国最高权力机关。越南国会为一院制,共有498名代表,每5年选举一次。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总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由越南国会选举产生。越南国会自1992年开始实行直接选举。

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成立后,在次年(1946年)1月6日,北越举行了第一次国会选举。迄今已经进行13次国会选举。

越南国会曾先后通过了北越1946年宪法、1959年宪法、统一越南1980年宪法和1992年宪法。

1993年开始,越南国会开始实行直接选举。

2010年,越南国会否决了越南的高铁计划,引发关注。

2011年,越南进行国会改选,越共获500席中的458席。而由越共控制的越南祖国阵线共获498席。

2013年6月,越南国会对越南的数名高官进行“信任投票”,越南总理阮晋勇得到的“高度信任”票不到半数。这样的结果被认为是越南政治进步的表现。

2013年11月,越南新宪法以498票赞成,2票弃权的结果在越南国会得到通过。该部宪法受到了异议人士祥来的指责,他认为“越南国会对越南国家和人民犯下了大错,每个投赞成票的代表都要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根据越南1992年宪法,越南国会为该国最高权力机关。越南国会拥有立法权,越南国家主席、总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府各部长都是由越南国会选举产生,国会也拥有罢免这些官员的权利。越南总理提名的副总理和各部部长名单需要经过国会的批准。越南国家主席工作报告、国会常委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均需要通过国会审批。国会还拥有质询权,可以对政府高官进行质询。越南国会每5年改选一次,每年有春秋两次共计80天的例会。在闭会期间国会的职能由国会常委会履行。国会自1992年开始实行直接选举,选举人的提名需要经过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和越南祖国阵线的三轮无记名投票,在选举前60天需要公布财产和个人状况。

越南国会长期受越共控制。但在1992年越南公布新宪法后,越南国会的权力得到扩大,并且改由直选产生。越共是国会的主要控制力量,2013年国会通过的新宪法也遭受了异议人士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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