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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权论
2020-05-11 03:52:42

人民主权论,又称国民主权说,主张国家主权归全体人民所有,政府应由人民产生并服从人民的意志。亦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理论基础来源于启蒙运动,伴随18、19世纪民权思想而来。

洛克、卢梭等人依自然法及契约论观点,否定君权神授说、主张主权属全体国民,国民公意即是国家主权之所在。虽其后被国家主权说、法律主权说等理论挑战,但仍是现今主流的主权论点,并驳斥法律主权说(国会主权说);盖因国会既由国民选出、无法背离公意,即代表国民行使主权的机关。

国民主权之体现,除了国会以外,亦可经由全体公民投票表达公意。既使采“国会主权”(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的英国及新西兰,仍不免以全国公投解决重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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