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俄罗斯政治
2020-03-21 21:43:54
俄罗斯联邦实行的政治体制是联邦制,以俄罗斯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基础,根据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又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原则行使职能。总统是国家元首,任期6年,可以连任一次,由人民直选产生。总统拥有相当大的行政权力,有权任命包括了总理(正式名称为政府主席)这一政府首脑在内的高级官员,但必须经议会批准。总统同时也是武装部队的首领以及国家安全会议的主席。并可以不经议会通过直接颁布法令。总统不可以连任超过2届,但可隔届再次参选。 俄罗斯有15个部及其他与部同级的总局,其中有5个部比较特殊,有重要权力的部门是由总统直接节制,称为强力部门,分别是:其余10个部则是直属总理,分别是:1993年之前俄罗斯采行一院制-俄罗斯联邦人民大会(原苏联最高苏维埃改组)。1993年俄罗斯宪政危机,修改宪法之后,俄罗斯联邦会议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联邦议会采用两院制。下议院称国家杜马(State Duma,代表联邦各主体),上议院称联邦委员会(Federal Council,代表联邦)。国家杜马的法案联邦委员会只得批准或著是通过而不得修改,然而联邦委员会若否决国家杜马的提案,两院可以共组一个调解委员会以制订出妥协版本,依旧无法达成妥协或国家杜马坚持原案,国家杜马在取得三分之二的赞成票后可以否决联邦委员会的决定。国家杜马(下议院)的职权是同意总统对总理的任命;决定对总统的信任问题;任免审计院主席及半数检查员;实行大赦;提出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指控;通过联邦法律。其选举方式从1993年混合制实施了十多年后,2005年5月,在当时普京总统的主导下,俄罗斯国会修改法律,将选举制度由混合制改为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在新的选举制度下,全部的450名国家杜马议员皆由以全国为范围的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且将政党可分配席次门槛由原本的5%提高为7%。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上议院)由俄罗斯联邦84个联邦主体各派两名代表组成,并非经选举民主产生:一名来自主体首长推荐经过地方议会覆议,一名来自主体议会,主要的职能是批准联邦法律、联邦主体边界变更、总统关于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的命令,决定境外驻军、总统选举及弹劾,中央与地方的双边关系问题等。而委员会有以下的特别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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