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马尔代夫
2020-03-28 14:18:27
中华民国与马尔代夫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马尔代夫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6-1972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性质的代表机构。对马尔代夫的相关事务由驻印度台北经济文化中心-金奈办事处兼辖(英语:Dual accreditation)。1966年7月7日,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于首都马累设立中华民国驻马尔代夫苏丹国大使馆,并派驻大使。1968年11月11日,该国改称马尔代夫共和国。1972年4月15日,马尔代夫与中华民国断交。两国公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马尔代夫对世界各地的公民,皆给予免签证或落地签证的待遇。持有中华民国护照的中华民国公民可在抵达易卜拉欣·纳西尔国际机场后以落地签证的方式入境马尔代夫,免签证费,停留最多30天但可延长。持有马尔代夫护照(英语:Maldivian passport)的马尔代夫公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the Maldives)抵台参加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则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中华民国外交部的国外旅游警示分级表将马尔代夫归类为红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尽速离境(2020年3月19日发布);卫生福利部的国际旅游疫情建议等级表将马尔代夫按疾病归类为第一级注意:提醒遵守当地的一般预防措施,与第二级警示:对当地采取加强防护(2019年12月16日发布)。另有鉴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已将各国家与地区归类为第三级警告:避免至当地所有非必要旅游(2020年3月21日发布)。2019年,马尔代夫是中华民国第152大贸易伙伴、第133大进口伙伴、第145大出口伙伴。出口至马尔代夫的金额为517万6,109美元,年减9.534%。自马尔代夫进口的金额为301万1,886美元,年减0.898%。贸易呈现出超(盈余)216万4,223美元,年减19.317%;2018年,马尔代夫是中华民国第148大贸易伙伴、第133大进口伙伴、第144大出口伙伴。马尔代夫的自然景色受到外国游客的喜爱,每年有许多台湾游客前往度假,也有不少是专程到马尔代夫拍婚纱、度蜜月。目前无直航班机前往马尔代夫,须至第三地转机。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19年12月1日):中华民国

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