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垃圾焚化炉
2020-03-29 21:34:05
台湾垃圾焚化厂是在台湾进行垃圾焚化处理工作的公共设施。台湾自1987年兴建第一座垃圾焚化厂以来,截至2012年为止的统计,共有26座,其中有2座尚未运转。24座营运中的垃圾焚化厂,每天焚化量总共可消化24,650吨的垃圾。台湾的垃圾处理在1984年以前多为随意丢弃,且处理垃圾的设施也相当简陋、破旧、不卫生。因此,政府在1984年订定“都市垃圾处理方案”,以垃圾掩埋为主要方针,协助各地建设较卫生的垃圾掩埋场,将垃圾做妥善处理。但垃圾掩埋仍会发出恶臭,而且塑胶所需的分解时间可能要1000年以上;除此之外,垃圾掩埋场也有发生大火的风险。1984年,内湖垃圾掩埋场发生火灾,促使政府兴建垃圾焚化厂的主要原因,内湖焚化厂因此成为中华民国迁台后兴建的第一座垃圾焚化厂。1991年,垃圾焚化技术日渐成熟,行政院科技会议将垃圾焚化处理视为一项重要目标,订下了“焚化为主、掩埋为辅”的垃圾处理政策;1991年底订定“鼓励民营机构兴建营运垃圾焚化厂推动方案”,核定十余座大型焚化厂的建造;1994年订定“小型一般废弃物焚化厂兴建计划”,计划兴建10座小型焚化厂,用以处理离岛、水源特定区的垃圾;1997年订定“过渡时期紧急垃圾处理计划”,建造小型垃圾焚化厂。预计全数完工后,垃圾焚化处理率可达90%以上。焚化处理所占垃圾总清运量的比例逐年升高,到了2006年垃圾焚化处理的比例约占总清运量80%,垃圾掩埋处理的比例则降至16%左右。前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署长郝龙斌在任期间,提出了“一县市一垃圾焚化厂”的政策,预计兴建36座大型垃圾焚化厂,但因各地抗争及垃圾量不足而只兴建26座。其中云林及台东2座因为爆发弊案或争议而没有运转,后因垃圾代烧议题导致“垃圾不分蓝绿”新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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